我省教育部门将于4月10日前完成各校高招章程的审核、备案,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昨日,省教育厅向我省高校转发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今年我省的高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时间从6月7日开始,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根据安排,我省今年的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将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将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今年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对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据悉,高校的招生章程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