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知识和金融工程业务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金融业和非金融企业的相关部门(含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创造性地从事金融(财务)活动及管理(侧重风险条件下的管理),并能从事金融工程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金融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和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理财、投融资以及风险管理方法与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设计、开发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创造性地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
1. 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和金融工程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管理、财务、贸易、法律的基本知识,具备较扎实的数学与计算机基础,具备采集数据并处理分析数据的基本技能,具有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基本能力;
2. 掌握金融工程的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
3. 熟悉我国金融、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有关国际惯例;
4.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以及分析和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及整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6. 具有再学习的基本素质;
7.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和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8.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主要课程:现代经济学、金融概论、管理学、经济法、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原理、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运筹学、应用统计学、金融数学、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投资银行学、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市场学、风险分析与模拟、金融工程学等。
学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职业方向:科研人员、经济师、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师、商务翻译、金融业从业人员、精算师、保险代理人、高级代理、企业家、保险经纪人、金融产品研发人员。 |